关于开展2025年度“兴辽英才计划” 博士后储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按照《关于印发兴辽英才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辽委人才办〔20255号)有关要求,现就2025年度兴辽英才计划博士后储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511日(含)20251231日(含),在全球排名前200高校获得博士学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并留(来)辽工作人员(签订3年以上全职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博士毕业高校排名情况以其取得博士学位年度TIMES大学排名”“QS大学排名”“USnews大学排名“ARWU排名公布数据为准,符合其中之一即可。其中,在海外从事博士后研究的需具有2以上经历。

  、申报材料

  1.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2.毕业年度大学排名材料;

  3.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复印件(国内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需提供);

  4.博士后出站相关证明材料;

  5.聘用合同

  6.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奖励政策

  对全球排名前200高校博士毕业生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并留(来)辽工作人员,给予30万元奖励。

  、管理、考核及评估

  (一)实行目标管理。博士后获得奖励后,要签订管理合同,明确工作目标、预期成果、违约记录等内容。全球排名前200高校毕业生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并留(来)辽工作人员合同期3年,合同期内原则上工作不能调离辽宁。

  (二)实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由获奖励博士后所在单位负责,每年初将上年考核情况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三)实行期满评估。合同期满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期满评估,主要评估博士后工作业绩、科研创新等,评估情况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建立退出机制。包括主动退出、劝退、自然退出、取消入选资格等形式。

  1、主动退出。博士后因合同期内调离辽宁、出国(境)定居、身体问题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等原因,按主动退出办理。

  2、劝退。对合同期内未按要求履行工作合同内容的,或期满评估不合格的,予以劝退。

  3、自然退出。博士后因去世等特殊原因难以继续开展工作的,按自然退出办理。

  4、取消入选资格。博士后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或存在违反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等科研失信行为造成严重影响,或违反党纪党规、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处理的,按取消入选资格办理。

  5、处理措施。博士后合同期内退出的(不含自然退出),视合同履行情况退回全部奖励。对取消入选资格的,不得作为“兴辽英才计划”和省级科技项目的评审专家。

  申报要求

  有意申报者,请于2026年3月15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zhangshirui@iae.ac.cn,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人事教育处。电子版请按申报材料顺序和名称分别制作PDF

  联系人:张世睿  高振蕊  

  联系电话: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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