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7年改善科研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科研装备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所内各部门:

根据财政部对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改善科研条件专项资金申报的要求及工作安排,我院启动2027年改善科研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科研装备类)(以下简称“改善专项”)申报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应按照《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改善科研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00号)等相关管理办法,遵循“共建、共享、共用”原则,结合我院抢占科技制高点重点任务要求和自身科研工作需求,统筹考虑项目紧迫性、必要性和可行性,有序组织项目申报,优先开展仪器研制,重点加强科技基础能力建设。

(一)优先支持方向

1.支撑抢占科技制高点重点任务的通用仪器设备 

2.利用成熟技术自主研制的科研仪器设备,或对具有较大利用价值、直接服务于科研的仪器设备进行功能扩展和技术升级 

3.《中国科学院自主研制科学仪器(2025年)》(附件1)收录的仪器产品有迫切应用需求的,可与研制单位合作申报研制项目,不占各单位申报额度。

(二)申报要求 

1.自主研制和升级改造项目,应提交专家论证意见、可行性报告及具体实施方案;委托研制及委托升级改造项目,须进一步提交相关费用报价 

2.购置项目中的仪器设备,对于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须提供专家论证意见;单价200万元及以上的,还须按照《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号),提供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申请报告 

3.购置的仪器设备均须列明具体关键技术指标,并附不少于3家同档仪器设备市场询价记录。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国产仪器设备

4.项目预算控制在500万,单台设备预算不得低于30万元,支持申报50万以上仪器设备,鼓励申报100万以上大型仪器设备;

5.所有申报设备须做好所内查重和调研。对于所内存量多,使用机时少、使用率低的设备将不予支持;

6.仪器设备要满足多个部门使用需求,以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强化共享共用;

7.实施周期原则上为一年。

二、申报时间安排

(一)意向征集阶段:320日前,各部门填写《2027年度改善科研条件专项(科研装备项目)申报意向表》(附件2),并发送至邮箱zhangjinxin@iae.ac.cn;

(二)申请书填写阶段:3月29日前,按照《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改善科研条件专项(科研装备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各项目确定拟申报项目名称和仪器清单,提交申报书(附件3)至ligc@iae.ac.cn;

(三)综合评估及系统申报阶段:4月10日前,研究所完成初审评估,并在系统内完成2027年改善科研条件专项(科研装备项目)申请及填报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与意向征集

张金鑫,15840572824,zhangjinxin@iae.ac.cn

2.申报书撰写与技术咨询:

李国琛,13897982104,ligc@iae.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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